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我局省、市两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水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构组成
组 长:刘中英 局党组书记、局长、防办主任
副组长:徐学利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彭 涛 局党组副书记、防办副主任
石 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教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唐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勇生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程参平 局党组成员、防办副主任
刘应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伟明 局党组成员、河道堤防管理局局长
王升贵 副调研员
刘四清 防办总工程师
陈 英 市饮水办主任
徐家宏 副调研员
成 员:谭 敏 办公室主任
王望良 水政科科长
罗 坚 计财科科长
万 广 副总规划师
吴佳铭 人事科科长
王改换 建设科科长
汤隽雅 水库科科长
程少华 农水科科长
严 潮 湖泊科科长
罗 旻 党办主任
贾成武 老干部科科长
汪学刚 防办综合科科长
纪祥峰 防办工程科科长
蒋 丹 防办信息科科长
陈征波 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骆传祥 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副局长
向旭东 十大信誉彩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院院长
石 域 市水利综合经营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程参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周超、刘芳、张敏、刘都、敖琼。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实施对全市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省厅、市文明办的要求,制定全市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具体措施;
4、对全市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省、市文明办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和印发创建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的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举办各类讲座、专题报告会和培训班等形式,搞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相关资料。
5、对工作中存在的典型经验、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工作情况;
6、做好各单位、科室间的协调、联系工作;
7、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制发督导工作简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督促存在问题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8、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