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为切实贯彻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主题党日+”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2016年第11期“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咸组通〔2016〕56号)要求,经研究,定于11月7日(星期一),市直水务系统各党支部开展2016年第11期“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11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水务局机关党支部在三楼大会议室集中开展活动;局系统其他党支部分别在本单位组织开展活动。
二、活动议程及内容
1、收缴党费。每名党员自觉向所在党支部交纳11月份党费,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2、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本期重点学习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
3、学党规党情。一是集中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二是集体学习讨论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读本和市委宣传部统一编印的第11期《“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资料》内容。三是共同学习省水利厅印发的《王中发同志在厅办公室支部“交流成长经历、分享人生体验”主题党日活动上的讲话》。四是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关爱提醒的暂行办法》、《关于激励干部履职尽责防治不作为的暂行办法》、《关于对干部从严管理和监督问责的暂行办法》(咸办发[2016]27号)。
4、分享“微党课”。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市直水务系统“微党课”宣讲活动的通知》(咸水务直[2016]14号)要求,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推荐3-5名党员,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推荐1-2名党员宣讲“微党课”。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干部思想现状及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现身说法,讲身边案例、讲思考心得、讲基层声音、讲个人见解。“微党课”不拘形式、不定框架,时间、内容“短、小、精、悍”,力求原汁原味、质朴实在,启迪思想、触动心灵。
5、落实支部相关工作。各支部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一是配齐纪检委员。每个党总支、党支部要针对是否配备纪检委员开展自查,没配备的要按要求配备到位。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要结合《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咸学组发〔2016〕11号)文件要求,通过调阅党员档案、支部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文件台账等资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规范性、档案完整性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持续性进行重点检查。要组织收看咸宁组工网咸宁党建视频栏目的《彩票平台发展党员工作动漫短片》,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切实规范党员发展工作。(链接网址:http://www.xnzg.gov.cn/class.asp?id=23)。
三是做好新党员宣誓。设计院党支部要在本期“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老党员带领新党员“入党宣誓”,营造一心向着党、永远跟党走的积极氛围。
6、集体观看央视专题片《榜样》。按照局主要领导要求,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在线观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的党建专题片《榜样》。网络视频链接:
http://player.cntv.cn/flashplayer/players/htmls/smallwindow.html?pid=6a16105bfbe2484484214de905352261&time=149.182&tai=news
三、活动规定及要求
1、把握规定动作。各党支部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主题党日“六事联动”,即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交纳党费、学习党规党情、开展组织生活、实行民主议事、落实民主公开制度等,确保“六事联动”规定动作与切实做好“+”文章一个不落。
2、把牢规定要点。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在硬件建设和参与要求上,落实“一室两挂五带(戴)”规定,即要有一个党员活动室,室内悬挂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要戴党徽、带《中国共产党章程》、带系列讲话读本、带“主题党日+”学习资料、带学习笔记本。
3、把控规定时间。按市委组织部统一规定,在“主题党日+”活动研学环节,每次集中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再安排20分钟左右时间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读本,学习之后支部成员应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讲话读本开展讨论或做好读书笔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