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现将《市直水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彩票平台水务局机关党委
2016年8月8日
市直水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规定交纳党费是党员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市委要求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根据市委组织部近期关于在全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对象和任务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16〕37号)为依据,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正式组织关系现在本支部的党员,自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专项检查的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1.开展宣传教育(2016年7月底至8月初)。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运用“主题党日+”及“两学一做”等载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认真学习关于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要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2.党员个人自查(2016年8月上旬至中旬)。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16〕37号),每名党员对自己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深入开展自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合格党员重要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3.党支部核查研究(2016年8月中旬至8月下旬)。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在党员自查的基础上,党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要给予提醒,教育党员该补交的要主动补交,原则上不要代扣代缴。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可少补交或不补交;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并报局机关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
4.严肃认真整改(2016年9月上旬至9月下旬)。根据核查结果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研究并报局机关党委批准的意见,党员个人主动补交党费,补交的党费全部交给现在党支部。党支部做好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填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局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协调帮助所属党总支和党支部做好自查自改,同时查找和解决自身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党员补交的党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并填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5.做好迎检准备(2016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局属各党总支及党支部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在9月底以前,及时向局机关党委提交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中2008年至2015年相关数据,做好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适时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坚持把正面教育、思想引导摆在突出位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简单化,确保专项检查稳妥有序进行。局党组加强领导,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人事、党办等科室,加强具体指导督办,制定具体措施,摸清具体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重点指导党支部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理补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检查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把握不准的要逐级请示报告。
2.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依规依纪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按要求一律不宣传、不报道、不评论。对有关工作情况、数据要注意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防止负面炒作。
3.落实工作制度。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一是坚持以“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支部要坚持常态开展“主题党日+”,把按月交纳党费作为一项基本活动,提醒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组织垫交、扣缴。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时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二是坚持要把党费收取、管理和上缴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局机关党委每年向广大党员党公布一次党费上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三是坚持每年要对党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收缴方面,要检查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按规定上缴党费的情况;在管理方面,要检查党费收缴制度落实、党务公开等情况。
附件: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党支部(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年度 |
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
补交党费的党员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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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
补缴党费的基层党组织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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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 党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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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 党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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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 党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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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 |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人) |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人) |
应缴 党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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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 党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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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 党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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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个) |
党总支(个) |
党委(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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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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