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好2016年第五期“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咸组通〔2016〕17号)要求,结合当前部门工作实际,经局领导研究,决定于5月3日开展市直水务系统2016年第五期“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地点
定于5月3日(星期二)下午2:30,局系统各单位分别同步开展本期“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地点:水务局机关党支部在局三楼大会议室进行;其他党支部活动地点据实自行安排。
二、活动参与范围
市直水务系统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活动议程、内容
1、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各支部继续组织党员集体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党组织意识和党员意识。
2、交纳党费。各党支部负责收缴5月份党费。
3、 学习党情。集中学习市委宣传部统一编印的第5期《“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资料》,并按要求重点选学沈因洛同志典型事迹《唯留清风在人间》(见学习资料第28页),实时引导广大党员了解党情、熟悉形势、寻求规律、掌握动态、学习先进、促进工作。
4、业务学习。结合我局当前正在开展的防汛、备汛工作,一是组织集体观看《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电教片(咸宁电视台将于5月3日下午2:50播出)。二是由我局水库科科长汤隽雅同志向局机关党员干部讲解有关水库防汛基本知识。
5、支部工作。市水政监察支队党支部结合本期活动,按规程自行组织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四、活动有关要求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和要求,一是请局系统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参与,力保系统党员全覆盖,并做好活动考勤、台帐记录和图片资料保存等事项。二是各单位在活动开展现场要悬挂、摆放党旗和入党誓词;每名党员参加活动要佩党徽、带《中国共产党章程》,确保活动开展严肃而规范。三是各党支部要积极做好活动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大力营造“主题党日+”活动氛围和态势。四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行“主题党日+”活动“回头看”的要求,切实开展相关工作问题查找与整改,努力健全完善“主题党日+”活动长效机制。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