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作如下分工:
刘中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徐学利:具体负责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财务方面、人事科、党办、老干科、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彭 涛:具体负责防办各科室、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石 磊:具体负责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科、饮水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石教骏:具体负责水务局精准扶贫、“三万”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肖唐国:具体负责计划财务科规划计划统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方勇生:具体负责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科、水库农电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程参平:具体负责防办综合科、信息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刘应武:具体负责市水政监察支队(水利规费站、砂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吴伟明:对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王升贵:具体负责鄂南水利综合经营公司和市水利局驻汉办事处、妇委会、工会、共青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刘四清:具体负责湖泊管理科、防办工程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陈 英:协助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徐家宏:协助负责饮水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