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县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作如下分工:
刘中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徐学利:具体负责办公室(农建办)、政策法规和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老干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彭 涛:具体负责防办各科室、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何志添:具体负责市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和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石 磊:具体负责市饮水办、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石教骏:具体负责水务局精准扶贫、“三万”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肖唐国:具体负责计划财务科、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方勇生:具体负责水库农电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程参平:具体负责防办综合科、工程科、信息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毛崇谋:具体负责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招投标)、机关党委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水利规费站、砂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吴伟明:对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王升贵:具体负责鄂南水利综合经营公司和市水务局驻汉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刘四清:具体负责湖泊管理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陈 英:承担市饮水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徐家宏:协助负责政策法规和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