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4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根据咸纪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和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等物品;
2、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
3、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或实物;
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违反违反规定组织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
6、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以上要求望严格遵照执行。
欢迎局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举报电话:8128956、8128810,电子邮箱:1186582978@qq.com。
市纪委派驻水务局纪检组
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